處理流程圖,圖片說明: 民眾填寫信件內容及聯絡資料。 本信箱系統寄發確認信予民眾。 民眾請到自己之電子信箱進行確認作業。 本處受理、辦理及回覆。 案件確定成立後,原則上辦理期限為七個工作天(不含週六、週日及例假日或因天災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所致之停止上班日)。
處長信箱